項目貸款四證:
1、《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單位或個人)使用國有土地的法律憑證,受法律保護。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單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征用、劃撥土地前,經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建設項目位置和範圍符合城鄉規劃的法定憑證,是建設單位用地的法律憑證。沒有此證的用地單位屬非法用地,房地產商的售房行為也屬非法,不能領取房地產權屬證件。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核發的,確認有關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法律憑證。
4、《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是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壹。沒有開工證的建設項目均屬違章建築,不受法律保護。
擴展資料:
項目貸款,也被稱為項目融資,或項目籌資,是以項目本身具有比較高的投資回報可行性或者第三者的抵押為擔保的壹種融資方式。主要抵押形式包括:項目經營權,項目產權和政府特別支持(具備文件)等。項目融資與壹般貸款最大的區別是歸還貸款的資金來自於項目本身,而不是其他來源。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項目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