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有當地戶口;
2.家庭月平均收入低於市政府規定的相應標準(三人及以上家庭月平均收入調整為1515元,兩人家庭月平均收入調整為1667元,單人家庭月平均收入調整為1818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市政府規定的相應標準(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17平方米);
4、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3年內無住房贈與和轉讓行為(住房建築面積超出市政府規定的相應標準);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名下無商鋪、辦公樓;
6、申請人離異,涉及房產處置且未再婚,離婚時間應滿3年;
7.申請人年齡不應超過70歲,單身應超過25歲。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八條登記以不動產為基本單位。房地產單位有壹個唯壹的代碼。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統壹的不動產登記簿。
房地產登記簿應當記載下列事項:
(壹)房地產的位置、界址、空間界線、面積、用途及其他自然條件;
(二)房地產權利的主體、種類、內容、來源、期限、權利變動及其他權屬狀況;
(3)涉及不動產權利限制和提示的事項;
(四)其他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