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從壹場車禍中救出他的兒子,李市長意外地殺死了他。在時間的壓力下,他不得不插隊,搶了那人兒子的心。從槍心來說,市長是壞人。但從拯救兒子的角度來看,這體現了父親的愛。為此,他願意面對主角的槍口,想要為兒子的生命付出代價,並願意付出兩代人的努力讓出市長的位置,壹切只為救兒子。
電影結尾:
結果是市長的兒子得救了,林日朗犧牲了自己,把自己的心臟移植給了兒子布格。市長、書記、主任和院長被判刑。
孩子需要做心臟移植手術,手術費用為300萬元。為了救兒子,他們賣房子、賣血、借高利貸。最後,他們得到了足夠的錢來醫院,但被告的心臟原本屬於他的兒子,卻被別人奪走了。林日朗為了救兒子策劃了壹場“綁架案”。其實,林日朗早就知道這顆心是無法收回的。他故意嘗試死亡,只是為了用自己的心拯救他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