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計劃
●申請人持有以下三類證件(夫妻雙方城鎮居民常住戶口證明;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和結婚證,其現房屋產權證或租賃合同)區住房委員會戶籍室領取的購房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申請人如實填寫申請表,經審核(工作單位由工作人員所在工作單位審核,街道辦事處審核),簽署意見後,提交區住房委員會居住辦;
●區住房委員會辦公室對初審通過的申請人進行核實並組織公示。無公眾反對意見的,簽署公眾意見;
申請表,申請人提交至區住房委員會辦公室並簽署宣傳意見;
●市住建委辦公室對申請人進行核準,並確認購買面積,然後向申請人發送《成都市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通知書》;
申請人購買成都市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的通知》,選擇開發建設單位辦理采購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