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持有《再就業優惠證》從事個體經營的人員(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在規定限額內依次減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並按《關於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優惠政策的通知》減免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最長不超過3年。
2、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從事靈活就業並進行就業登記和社會保險的,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3、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的人員可參加政府購買培訓成果的再就業培訓和創業培訓。
4.對持有再就業優惠證從事個體經營(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且自籌資金不足的人員,可憑再就業優惠證、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資料向小額貸款擔保中心申請小額貸款,享受政府貼息政策。
5.可以申請政府開發的公益性崗位,為困難人員找工作。人保局貫徹“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的方針,認真落實就業和再就業的各項扶持政策。同時,以“再就業發展促進年”為契機,進壹步做好就業和再就業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