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額度與借款人的公積金繳存年限和余額掛鉤。
(1)職工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滿24個月的,貸款額度按繳存余額的5倍計算;
(2)職工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累計滿24個月不滿36個月的,貸款金額按繳存余額的7倍計算;
(3)職工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6個月的,貸款金額按繳存余額的10倍計算。
借款人配偶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並同時申請貸款的,貸款金額為借款人及其配偶公積金繳存余額之和乘以各自公積金繳存年限的相應倍數。
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貸款申請人配偶為現役軍人的,貸款額度放寬至前述貸款申請人貸款額度的2倍。
註:計算住房公積金繳存年限時,按時足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可以累計,逾期的住房公積金不納入繳存年限的計算範圍,但在計算繳存余額時可以納入計算。
首套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家庭首套住房。
職工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額度可不與公積金繳存余額掛鉤。貸款申請人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30萬元;貸款申請人及配偶雙方均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60萬元。
具體貸款額度信息來源" "點擊此處查看。
貸款申請條件
1.貸款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在申請貸款當月前6個月內按時、足額、連續向我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自申請貸款當月起前兩年未欠繳住房公積金;
2.貸款申請人購買的住房為自住普通住房;
3.貸款申請人為所購自住住房的所有權人或房屋所有人(購房合同由買受人簽字蓋章);
4、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來源和按時償還本息的能力;
5.提供本中心認可的擔保公司作為還款擔保或銀行認可的有價證券作為質押;
6.貸款申請人夫妻雙方不得有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