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文件原件;
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身份證件;
銀行認可的經濟收入證明;
銀行認可的房屋評估機構出具的房地產評估報告;
原住房抵押貸款還款清單;
㈡抵押使用證明;
銀行要求的其他證明文件或材料。
該房屋分兩次抵押的條件:
二次抵押使用的房屋應是市場發展潛力大的優質住宅和商品房;
二次抵押中用於個人住房的房屋必須是現房;
房子是銀行按揭貸款購買的壹手房;
該房屋已辦理抵押登記,銀行為該房屋的抵押權人;
房子已經投保,保單原件由銀行管理;
房子位置優越,交通便利,配套齊全,升值潛力大。
辦理房屋二次抵押的流程:
經銀行同意,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簽訂購房合同或意向書;
向銀行申請貸款,提交相關材料;
銀行對借款人進行信貸調查和審查後,應將審查結果通知借款人。銀行同意貸款的,與借款人、擔保人簽訂合同,與出賣人簽訂房屋抵押貸款補充合同,出賣人清償貸款金額與出賣人所欠貸款本息的差額;
借款人委托銀行與出賣人辦理房地產交易過戶、抵押登記、房地產保險等手續;
銀行在取得土地房屋產權證後,將貸款資金劃入售房人在原貸款網點的按揭貸款賬戶及相關賬戶,用於償還售房人所欠按揭貸款本息,再將剩余資金劃入售房人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借款人按期償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