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妳申請分期付款時,銀行的相關規定都向妳講清楚了,但妳懶得看那些幾千字的協議。
所以不要說“不公平不合理”。只有在妳簽署協議後,銀行才會給妳貸款。
交通銀行已經足夠仁慈了。不交手續費就不收,交了也不退。以下是交通銀行的條款:
如果已成功申請分期付款的交易被退回,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將在持卡人主動申請並提供相關交易的有效回單後終止其分期付款業務。持卡人每期支付的手續費不予退還。
至於部分退款的情況,我暫時沒有找到相關信息,但根據我的經驗,如果妳在3月份支付全額手續費,妳肯定壹分錢都拿不回來。其余月份通常收取全額手續費。最好的情況是只接受退款後支付的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