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使用我的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並且我在申請貸款時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則最高貸款金額為50萬元。
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本人或配偶在申請貸款時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70萬元。
法律依據: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購買、建造、裝修、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0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予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第二十七條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
2.《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同時符合下列額度標準:(壹)不高於按照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之和的倍數與補充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之和的倍數確定的貸款額度;(2)不高於按規定比例扣除首付款後剩余的總房價款;(3)不高於根據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共同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四)不得高於本市家庭或個人的最高貸款限額,其中最高貸款限額與累計繳存時間和信用狀況有關;(5)影響貸款金額的其他因素;第十八條市公積金中心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貸款期限,但最長不超過30年,且最長不超過借款人法定退休後5年。計算共同借款人貸款金額時使用的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根據借款人情況確定的最長貸款期限。
根據《住房公積金條例》,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不低於5%且不高於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