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權益性投資亦即用於有限公司的股權投資的資金。股權類投資是不允許撤資的。但可以轉讓股份。因此,為保證股本的穩定性,相關法律規定,股東以貸款或者借款的形勢用於股本權益性投資是不允許的。
股東為了公司的經營需要,可以申請流動性資金貸款或者借款。這必須在公司成立之後,也必須是用於公司經營,而不是股權投資。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二十五條 貸款申請
借款人需要貸款,應當向主辦銀行或者其他銀行的經辦機構直接申請。
借款人應當填寫包括借款金額、借款用途、償還能力及還款方式等主要內容的《借款申請書》並提供以下資料:
壹、借款人及保證人基本情況;
二、財政部門或會計(審計)事務所核準的上年度財務報告,以及申請借款前壹期的財務報告;
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貸款的糾正情況;
四、抵押物、質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的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及保證人擬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文件;
五、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
六、貸款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百度百科-貸款通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