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商品房單套住宅面積70平方米或單套非住宅面積50平方米、存量房單套住宅面積90平方米或單套非住宅面積70平方米;新市區、旅順口區購買單套住宅建築面積50平方米或購買單套非住宅兼職面積30平方米,新區購房即可落戶。
在大連實際居住、按規定申領居住證的人員,其本人及其配偶、***同居住的未婚子女可以在合法穩定住所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在主城區有合法穩定住所,在我市有合法穩定職業滿5年,並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5年以上;在新市區有合法穩定住所,在我市有合法穩定職業滿1年,並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1年以上;在新區有合法穩定住所,在我市有合法穩定職業可以申請落戶。
引進人才條件也放寬至專科學歷:具有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含境外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或四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四級國家職業資格僅限於《大連市緊缺職業工種目錄》)或我市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與我市各類單位簽訂1年以上(我市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須簽訂3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並參加社會保險(具有四級國家職業資格的須參加社會保險滿1年,我市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須參加社會保險滿3年);距法定退休年齡15年以上(四級國家職業資格年齡可以適當收緊,高端人才年齡可以適當放寬)。符合以上條件者可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