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自備):
(1)貸款首付款提取:①購房合同,②地稅主管制作的首付款收據。
其中,職工在杭州市(含濱江區)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的,可憑購房合同辦理,中心向售房單位開具轉移支票。
(2)還貸時提取:①購房合同、②貸款擔保合同、③銀行出具的當期還款證明(明細)。
其中,還款憑證(明細)必須由銀行蓋章,並包含以下要素:借款人姓名、借款合同號、借方賬號、借方日期、借方金額;銀行打印憑證上所列要素不全的,銀行蓋章時應補齊;如果提前償還部分貸款,應在還款明細記錄中列出還款金額。
(3)還貸提款:①購房合同、②貸款擔保合同、③銀行出具的貸款結清證明。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自備):
(1)本人提取: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委托代理經辦人提取:①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代理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3)委托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子女)代為提取:①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本人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③親屬關系有效證明(如結婚證、同住址戶口本或派出所出具的關系證明)。
(4)委托他人提取:①本人身份證復印件,②受托人身份證原件,③委托他人提取公證書原件。
3.職工提取金額小於實際支出(首付款金額、還款本息金額、已還清金額)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除上述1和2材料外,還應提供以下材料:①與職工的有效親屬關系證明(同上),②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證明(職工本人在其他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時提供,他人提供)。不需要在市中心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