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只是他任職期間向公司借款,公司承擔權利義務,他不負責還款。
3.“這幾筆借款都是額外簽了法定代表人個人擔保”:也就是說,這幾筆借款都是公司出的,只是增加了他作為借款擔保人,對吧?如果是,他不僅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且以個人身份承擔貸款擔保責任:在公司不能償還銀行貸款時,他應承擔擔保人的還款責任。
4."銀行會查封他妻子名下的財產嗎?":
(1)銀行無權自行查封。即使他妻子名下的財產存在這家銀行,銀行也無權自行查封,否則就是侵權。
(2)但銀行可以在起訴前或起訴後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法院會查封。
(3)雖然房產在妻子名下,但只要妻子拿不出證據證明這是她婚前的個人財產,或者夫妻之間有書面協議約定婚後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並且銀行知道他們之間的這個約定:法院仍然可以查封妻子名下的房產。
如果他的妻子有上述證據,可以在法院查封的時候說明她想停止查封,也可以在查封後向法院請求解除查封。
(4)如果老板潛逃,應以公司資產承擔責任。如果他不是擔保人,就沒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