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是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合法所有權並能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憑證。
房屋贈與是指房主將房屋所有權無償贈予他人的行為。根據相關規定,贈與的房屋必須提交房屋所有權證和贈與合同等書面文件,只有在房地產管理機構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的正式登記手續後,房屋贈與才具有法律效力。壹般來說,房屋捐贈的程序必須經過以下步驟:
a、贈與人與受贈人簽訂房屋贈與書面合同,即贈與書。
二、房屋贈與當事人憑房屋權屬證書原件、贈與合同,按規定繳納相關契稅。
第三,公證。根據《司法部、建設部關於加強不動產登記管理公證工作的聯合通知》,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
四、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房屋贈與當事人在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時,應提交以下文件:申請書、身份證明、原房屋所有權證書、贈與證書和公證書、契稅收據等。
5.贈與人將房屋交付給受贈人。此處交付以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準。如果未辦理產權轉移登記,但當事人之間已訂立書面贈與合同,且贈與人已將產權證原件贈與受贈人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贈與也應視為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