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買房,借款人造成嚴重損失的,可以主張賠償。名下買房是指以父母、子女或他人名義買房,購房款由買方支付。合法成立的以借款名義購房的合同,壹經成立即生效。由於實際出資人與產權登記人不壹致,實際出資人對房屋僅享有債權,不具有產權效力。法律依據:《民法典》第214條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依法應當登記的,在不動產登記簿上記載時生效。第二百壹十五條當事人之間就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訂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壹十四條* * *不動產物權變動的生效時間。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依法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15條區分了合同的效力和物權變動。當事人之間就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訂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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