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產業單位必須滿足三個條件:壹是單位入庫。所有企業單位都應納入基本單位名錄庫。企業單位規模達到限額以上標準的,可以申請進入限額以上單位名錄庫;二是分類標準。企業單位行業代碼和主要經營活動1符合文化產業分類標準;第三是鑒定程序。
規模以上文化產業由縣、市、省逐級審核,最後由國家統計局核定;規模以下文化產業由縣市逐級審核,最終由省級審批。
文化產業作為壹種特殊的文化形態和特殊的經濟形態,影響著人們對文化產業本質的把握,不同的國家從不同的角度對文化產業有不同的理解。
發展模式
針對我國文化產業發展存在的“壹刀切”問題,中國人民大學文化創意研究所所長金提出,我國文化產業發展可分為三步走、三種模式。壹般來說,這三步是東步、中步和西步。
其中,北京、上海、深圳、廣州、杭州作為東部模式或東部階梯的代表城市,文化產業占據了極高的比重。在北京,文化產業已經成為最重要的支柱產業之壹,在GDP中的比重連續幾年超過12%。
北京已經形成了這種以文化產業和支柱產業為特征的產業形態或格局。相比之下,西部壹些縣市的文化產業僅占GDP的百分之幾甚至百分之幾,與東部差距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