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發公司資金比較緊張,公積金貸款比商業貸款時間長,公司無力承擔。
2、開發公司自身不規範,達不到公積金中心項目備案要求,或備案申請被駁回。
3.開發項目比較強,辦理閑置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太麻煩。
4.開發公司是新成立的,以前從未開發過商品房項目或只開發過小型項目。公司本身對住房公積金貸款並不知情。
5.此外,公積金貸款在房子封頂後才會放款。公積金必須是合資的,怕有些未完成的業務,所以要求先封頂再放款,不需要商業貸款。只要打好地基,就可以借出地面以上的幾層樓,所以壹些想快速回籠資金的開發商不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