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無抵押貸款面簽都是騙局。
犯罪嫌疑人瞄準急用錢的外地人,號稱可以無抵押貸款、當天放款。實際上,事主根本不可能從他們手中借來錢,犯罪嫌疑人就是為了從中騙取手續費、中介費。目前,兩個團夥的4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據其供述,兩個團夥***詐騙了1300余名事主,騙取贓款1500余萬元。
團夥通過QQ、微信、隨機撥打電話等方式,尋找急需資金的事主,後以無條件辦理無抵押貸款為由,誘騙事主至公司進行貸款業務。辦理貸款過程中,該公司先以收取服務費、“包裝”費(即為事主提供虛假個人信息)、好處費等為由與事主簽訂合同,騙取事主幾千元至數萬元不等的手續費。
再以交納高額保證金為由,誘騙事主借取日利息5%至10%不等的高利貸。最後,以事主提供不實信息、不符合貸款條件等為由,拒絕發放貸款。當事主要求退款時,該團夥采用人員擺勢、言語恐嚇、收取高利貸利息等方式,威逼脅迫事主放棄訴求。
其他團夥以辦理無抵押貸款為由騙取事主幾千元至上萬元不等的中介費用,後冒充銀行工作人員以事主不符合貸款條件為由拒絕發放貸款。當事主要求退還手續費時,由專門的打手(持械)對事主進行恐嚇,脅迫事主放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