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離婚時,必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此外,還需要身份證原件和兩份復印件;起訴離婚時,還需要壹份起訴書和壹張1英寸照片。當雙方同意離婚並就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協議時,他們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處將在確認雙方自願離婚並妥善處理相關事宜後頒發離婚證。
結婚證的作用:
1.證明婚姻關系合法:結婚證是夫妻關系合法存在的直接證據;
2.辦理相關手續的必要文件:如買房、貸款、領取社保等。
3.涉及子女撫養權和繼承權時的重要依據:在處理子女撫養權和繼承權時,結婚證是判斷婚姻關系是否存在的關鍵;
4.涉及國際婚姻的法律文件:跨國婚姻需要結婚證來證明婚姻關系的合法性;
5.離婚程序中的必要材料: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結婚證都是必須提交的材料之壹。
綜上所述,網上離婚需要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起訴書和壹張1寸照片。當雙方達成協議並解決了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後,他們可以向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經確認雙方自願離婚,並妥善處理後,發給離婚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代碼
第五十五條
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婚姻登記處擁有管轄權;
(二)要求離婚的夫妻共同向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五)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我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結婚證;
(6)雙方各提交兩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當事人持有本規範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