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逾期不還,被貸款人起訴的,借款人可按以下方式處理:
1.與債權人談判。借款人可以與貸款人協商還款事宜,簽訂還款協議,讓貸款人撤銷訴訟。
2.積極應對。借款人被起訴的,可以在收到起訴狀副本後,撰寫答辯狀,在答辯期內提交法院應訴,或者委托律師應訴。
二。在債務糾紛法院立案需要的材料
法院對債權債務糾紛立案需要提供的材料:
(壹)證明當事人資格的證據材料。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公安機關戶籍證明等身份證明材料。
2.當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等主體登記材料。
3.訴訟法律關系發生變化後當事人名稱發生變化的,應當提交變更登記材料。
(二)證明借款關系存在的證據材料,借款合同、借款協議、借據、借條、還款承諾等。
(三)證明貸款已還清的證據,分期償還本息的收據或付款憑證。
(4)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依據,提供訴訟請求中要求支付的本息金額的計算清單,包括本金余額的計算清單或憑證、利息金額的計算清單或憑證等。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第三,起訴債務人不還債務會有什麽後果?
起訴債務人不償還債務:
1.如果到還款日還不上款,如果借條中約定了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滯納金等,最終債務人可能要承擔本金和利息之外的違約金。
2.債權人向法院提起訴訟並作出判決,但當事人仍不還款的,可能對債務人的信用產生影響,被列入失信人名單。
如果借款人在借了網貸後,因逾期未還款而被起訴,借款人可以與貸款人協商還款事宜,簽訂還款協議,讓貸款人撤訴。借款人也可以應訴,寫答辯狀或委托律師應訴,訴訟後積極償還債務。如果他還是惡意違約,可能會被要求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