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貸款申請人到住房公積金分支機構和與公積金中心簽訂合作協議的商業銀行(組合貸款結清後)申請轉公貸款業務,並按要求提供材料。
3.公積金中心審批公積金貸款額度。貸款申請人以自籌資金方式提前結清原商業貸款本息,註銷原商業貸款抵押登記,並向公積金中心提供原商業貸款結清證明、抵押登記註銷證明等材料。
4.貸款申請人簽訂貸款合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原商業貸款已結清,原商業貸款抵押已註銷,公積金中心確認已履行擔保和抵押登記手續後,發行人將對公貸款轉入貸款申請人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