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及其所在單位連續正常按期足額繳存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申請及時個人公積金賬戶處於正常繳存。
2、能夠落實貸款擔保,且個人信用狀況良好。
3、無公積金貸款余額。
4、蘇州市範圍內購買、建造自住住房,首次或第二次辦理公積金貸款。
5、所購新建商品住房已按規定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房源備案手續(已辦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記的住房不在備案房源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