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目前的信息,尚不清楚蘇某除正常經營外是否有其他投機活動和高利貸,但可以確認的是,蘇某的家人欠銀行和個人很多錢,並存在刻制公章和非法集資等違法行為。這些行為是為了企業生產經營還是投機炒作不得而知。蘇某並非沒有融資渠道,而是在融資渠道用盡後開始借無抵押高利貸。然而,高利貸本身存在欺詐和法律漏洞的問題(見常規貸款)
於歡受雇於她父母的企業。發生這種情況是因為討債手段侵犯了公民權利,但在立法和執法層面,法律無法保護公民,欠債的公民也是公民。公民自助,違法,承擔法律責任。現在的問題是他應該承擔什麽樣的法律責任。因為輿論導向,故意寫大家覺得被黑社會迫害,沒有出路。法律界人士確實認為無期徒刑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