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為lpr約定如下: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協商定價準轉換條款,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增加lpr作為定價基準的形式;也可以轉換成固定利率。
按照這個規定,如果妳符合轉換為lpr模式的要求,銀行拒絕辦理是不對的,但是註意公告中使用了“議付”壹詞,銀行不能強制執行。如果和銀行協商好,應該是允許轉換的。我還是要強調壹點,前提是妳必須符合轉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