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賬壹般是按月/季/年計提的:即本該2月份到賬的錢,過了6個月才算壞賬(時間壹般是公司自己定的,壹般是6個月到1年,有的公司是3個月),然後6個月後費用就不能算了,只好按費用金額按月分攤,分攤期限壹般會在1年左右(由公司確定)。六個月還沒到賬,第七個月就要提現,6000/12=500,也就是7月份的賬除了語音正常的賬外,還要多承擔500元的壞賬,直到賬收回或者6000元全部提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