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審核通過後,中心將向申請人出具委托書;
3.申請人收到通知後,將所有原件帶到銀行簽署合同,並同時在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4.申請人應等到房屋賣方蓋章簽署的合同信息;
4.申請人持擔保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到宿遷市房地產管理處(建設大廈西裙樓房地產交易大廳)辦理抵押登記;
5.申請人持已登記的貸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證書到住房公積金服務大廳領取轉移通知書,最後憑轉移通知書到銀行辦理轉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