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雙方自願的高利息借款違法,但不會坐牢。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壹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是高利借貸的行為,是法律禁止的行為。高利貸是指索取特別高額利息的民間貸款,利率通常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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