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項目建設投資+建設期貸款利息+流動資金總額= 8250+1200+700 = 10150,EBIT=500,所以500/10150 = 0.04926 =
為了簡化計算,通常假設貸款在每年年中支出(支出前不產生利息)。貸款第壹年按半年計算,其余年份按全年計算。
公式為:各年應付利息=(年初累計貸款本息+本年貸款額/2)*年利率。
擴展數據:
對於壹次性貸款金額和固定利率的貸款,使用以下公式:
F——建設期還款時的本息之和;
p-壹次性貸款的金額;
I-年利率;
n-貸款期限。
百度百科-建設期貸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