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明確規定,年利率在24%以內受法律保護,24%-36%的利息允許自願支付,超過36%無效。借款人與出借人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法院會強制出借人返還給對方。所以可以認為年利率超過36%就是高利貸。利息包括貸款支付的各種費用,如手續費、代理費等。國家還規定,超過國家規定利息四倍的高利貸不受國家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