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手機貸款不還對方是可以上門討要的,在借款人不配合、態度惡劣的情況下,通常都會移交給專門的催收機構,而他們上門討債完全“理直氣壯”的,想通過不接電話來逃避基本上不可能,除此之外,貸款機構還可起訴至法院。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 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