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原債務人無力清償的,受讓方不能直接向債務人主張權利;
3.由於原債權未實際轉讓,無法實現債權資產與轉讓方的破產隔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壹條規定,債務人向第三人轉讓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應當取得債權人的同意。
債務人或第三人可以敦促債權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給予同意。債權人未表示的,視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