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落實“十戶聯保”責任:確定生產單位,推薦生產單位負責人,充分發揮其組織、協調、服務、監督的主導作用。及時檢查指導本生產單位農戶填寫“壹表壹書”,即十戶聯保登記表和《雙城市綠色食品基地生產者用戶手冊》。壹戶違規,單位被拖。
三。“十戶聯保”的監督管理:生產單位的每壹個成員都要按要求填寫生產記錄,自覺接受單位負責人和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禁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農業投入品;單位中的每個成員都有監督和向他人報告的責任;如果發現壹戶生產的農產品達不到規定的標準,該單位所有農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