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學貸款最長期限可達14年,按照全日制本科學制加10年確定。
學生在生源地申請助學貸款後,正常畢業兩年後開始按年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如果學生選擇追求更高的學位,如研究生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還款期限將相應縮短。
在校期間,學生無需償還助學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開始還款,利息由學生及其借款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