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貸款業務只接受原住房貸款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請;
3.申請人需要與銀行確認其購房貸款未結清,同時向銀行申請提前結清貸款。壹旦銀行同意,可以辦理下壹筆轉公積金貸款業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