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提取的貸款準備金壹般有三種:壹般準備金、專項準備金和特別準備金。
壹般準備金是商業銀行按照貸款余額的壹定比例提取的貸款損失準備金。我國商業銀行現行的按照貸款余額1%計提的貸款呆賬準備金就相當於壹般準備金。
專項準備金應該針對每筆貸款根據借款人的還款能力、貸款本息的償還情況、抵押品的市價、擔保人的支持度等因素,分析風險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合理計提。我國現行的《貸款損失準備金計提指引》規定,專項準備金要根據貸款風險分類的結果,對不同類別的貸款按照建議的計提比例進行計提。
特別準備金是針對貸款組合中的特定風險,按照壹定比例提取的貸款損失準備金。特別準備金與普通和專項準備金不同,不是商業銀行經常提取的準備金。只有遇到特殊情況才計提特別準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