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成年單身,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單身證明(如果戶籍所在地民政局不再出具婚姻記錄證明,則不需要提供)、收入證明、銀行賬戶。
2.如果是成年已婚,需要攜帶夫妻身份證、戶口本、收入證明、銀行賬戶、結婚證。夫妻雙方必須到場。
3.成年後離婚,需攜帶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離婚協議/協商判決書、單身證明(如果戶籍所在地民政局不再出具婚姻記錄證明,則無需提供)、收入證明、銀行賬戶、原配偶無需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