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按揭購房銀行要收取已經登記的購房合同的原件作為抵押,等產權證辦好後交給銀行,銀行再將合同原件退給業主。壹般情況購房者、貸款銀行、房管局和開發商手上都應該有購房合同。
按揭購房合同是壓在銀行,按照規定按揭貸款買房的,應在辦理產權登記後辦理房產抵押登記,銀行作為抵押權人,會得到《房屋他項權證》。《房屋所有權證》由房屋買受人收執,而銀行所持有的是《房屋他項權證》,已辦理抵押登記的房產,在貸款未還清之前,其房產檔案中壹直有抵押登記的記錄,是不允許買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