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1年施行的《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規定》,持有深圳市戶籍或者在深圳市連續繳納公積金滿2年以上的職工,可以申請使用公積金購買首套住房或者二手住房,並且在貸款期間要保證還款正常、無逾期貸款。
在購買第二套住房時,只有在第壹套住房已還清貸款的情況下,才能申請將公積金用於第二套住房的貸款,因此,深圳二套房若已還清貸款,且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壹套房可以轉為公積金貸款,需要提醒的是,公積金貸款的額度和條件需按照當地規定進行審核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