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相關文件規定,居民身份證不能外借,這是受法律限制的。如果發生財產糾紛,公民無法提供相關資料證明自己借給他人使用,壹般由當事人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使用虛假證明材料取得居民身份證的;
(二)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
(三)非法扣押他人身份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