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房屋需要滿足: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
已婚人士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已婚人士需要提供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
購房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註:只有房屋交易手續、房屋產權登記和房屋評估報告才能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