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十八條申請預購商品房抵押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抵押合同和主債權合同;
(2)預售商品房預告登記材料;
(3)其他必要的材料。
預購商品房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後,當事人應當申請將預購商品房抵押預登記變更為商品房抵押首次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