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這些小貸公司只通過實際辦公場所辦理貸款等相關業務,不通過任何電話或網站開展貸款服務,網上招攬業務、傳真簽訂合同的都是騙子,不要上當。
此類詐騙的重要特征:
1、使用公司名義發布信息、簽合同,卻使用個人銀行賬號(所謂法人、經理、財務負責人的)作為收款、收費賬號;
2、以驗證資金實力(還款能力)等理由要求在自己的卡上存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