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四個因素可以確定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金額、公積金支付所在城市的限制、可用貸款期限、每月支付的公積金金額和公積金賬戶余額。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2011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各部門正在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部分城市出臺措施,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應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