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公積金貸款對於認定為首套住房貸款的,所購住房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所購住房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2、對於認定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貸款的,所購住房為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所購住房為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