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
第二十條短期貸款(期限不滿壹年,含壹年),按借款合同簽訂之日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計息。貸款合同期內,如遇利率調整,不分期計息。短期貸款按季結算的,每季度最後壹個月的20日為結算日;按月結息的,每月20日為結息日。具體結息方式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貸款期間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貸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按月復利,貸款逾期後按罰息利率復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