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裝光伏發電設備不影響建築立面,且安裝高度不超過2.2米,無需辦理規劃審批手續。
2、安裝光伏發電設備影響建築立面,且安裝高度不超過2.2米的,應辦理建築立面裝飾規劃審批手續。
3.原則上已安裝光伏發電設備總高度不得超過2.2m,設備需要超過2.2m且無替代方案的,申請人應當在完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備案後,按照建築物改擴建(加層)要求申請辦理規劃審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