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政策提到三個方面,壹是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後進行補繳,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階段性支持政策施行期間,企業未及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是受疫情影響的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不計逾期利息。
三是無房職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由原來提取額每月不超過1000元提高到每月不超過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