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貸款須知》規定:
1.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住房。所購房產為拍賣行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所購房產總價的80%;所購房屋為二手房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所購房屋總價的60%。
2、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家庭住房,貸款額度不得高於所購房產總價的70%;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已使用公積金貸款兩次或之前公積金貸款未結清的家庭,暫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