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00條
設定抵押,當事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壹般包括以下條款:
(壹)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稱和數量;
(4)擔保的範圍。
第401條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物歸債權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物優先受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