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銀監局的貸款新規規定,單筆借款達到壹定額度的貸款是必須通貸款人受托支付的方式,直接將貸款資金匯劃至借款人的交易對手的賬上的,這樣借款人就對貸款資金失去主動支配權,從面可以保證貸款資金用途的真實性。而借款人為了規避這壹規定,就通過減少單筆借款額度,多次貸款的方式來操作,就是說,明明他需要1000萬元,但他不是壹次性貸款到位,而是通過壹次貸款100萬元,十次以後也同樣是1000萬元了,這樣借款人自己就得到了貸款資金的自主支配權,而規避了銀行的監管。
上一篇:泉州銀行信用貸款,壹年過壹次本,再借會看征信嗎下一篇:百度有錢升級18系統。貸款什麽時候到賬?